二、引进条件 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创新意识,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 作的要求及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主要分为以下七个类别: (一)a 类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相当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海内外人才。 (二)b 类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相当于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国家科技三大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的海内外人才。 (三)c 类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相当于国家“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获得者、省“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入选者、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名师的海内外人才。 (四)d 类 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相当于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浙江创新团队带头人、通过综合考评的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或第一层次人选、省“引才计划”创业人才入选者、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省级教学名师的海内外人才。 注:以上四类人才未尽事宜详询人事处工作人员。 (五)e1 类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前三名),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前两名),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前两名),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排名第一)。 (2)理工类人才近五年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成果,能有效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业化应用效果明显;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一);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持一流课程1门。 (3)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人才近五年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并取得以下业绩之一: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成果原创性强、影响力大;入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专著1部;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排名第一);主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或主持一流课程1门。 (4)与上述业绩水平相当的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六)e2 类 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和知名度,具备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主持省级科研项目,且理工类人才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人才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与上述业绩水平相当的其它专业技术业绩。 (七)f 类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学术业绩突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 年龄在41-45周岁的优秀博士,一般应符合下列相应类别条件之一。 理工类: (1)近五年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人文社科、体育艺术类: (1)近五年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北大核心期刊1篇及以上);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公认的一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体育艺术类放宽至北大核心期刊1篇)。 三、引进待遇 学校拟提供的待遇分基本待遇和考核附加待遇,待遇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缴纳。(人才团队待遇参照学校团队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一)基本待遇 人才类别 | 薪酬(万元/年) | 购房补助面积(平方米)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人才津贴(万元/年) | 理工科 | 文科 | a 类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50 | b 类 | 80-150 | 面议 | 面议 | 500 | 200 | 10-30 | c 类 | 50-110 | 120-160 | 60 | 300 | 100 | 6-10 | d 类 | 45-75 | 100-120 | 40 | 100 | 50 | 2-6 | e1 类 | 35-50 | 84 | 20 | 30 | 15 | 2 | e2 类 | 30-38 | 72 | 15 | 15 | 8 | 2 | f 类 | 20-30 | 60 (约120万元) | 10 | 6 | 4 | 2 |
(二)考核附加待遇 a、b、c、d类高层次人才:若5年完成首轮聘期10年的考核任务,按5年合同薪酬总额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若3年完成首轮聘期10年的考核任务,按5年合同薪酬总额的100%,予以一次性奖励。考核任务完成后,首轮聘期提前结束,签订下一个聘期合同。 e、f类高层次人才的考核附加待遇按下表执行,通过基本考核和重点考核的奖励两项可以叠加。 考核内容 完成时间 | 通过基本考核 | 通过重点考核 | 3年 | 奖励20万元 | 奖励20万元 | 2年 | 奖励30万元 | 奖励30万元 | 1年 | 奖励40万元 | 奖励40万元 |
购房补助面积折算成人民币金额,按购房时间所在半年度市房管部门统计的市区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计,具体根据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更优人才生态推动衢州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衢委发〔2020〕7号)等文件执行。 (三)其他 (1)安家费签订聘用合同后1个月内予以一次性支付。 (2)学校为高层次人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或青年教师公寓,使用期限2年。若遇公寓紧缺,则提供2年的租房补贴,ab类人才根据需要据实报销,c类人才3000元/月,d类人才2500元/月,e类人才2000元/月,f类人才1500元/月。 (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由学校支付的安家费和租房补贴在享受较高待遇一方的引进政策外,另一方根据引进政策,享受一半的待遇。 (4)特殊人才及以整个团队引进的政策待遇,可采取协商的办法研究确定。 (5)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研究,可享受教授或副教授的校内岗位绩效津贴。 (6)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具体参照学校文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引进工作按公布招聘信息、应聘及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学校研究、公示、核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学院官网()、各类人才招聘信息网、省市政府组织的人才招聘会等渠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衢州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佐证材料(需要pdf或图片格式),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文件名以“应聘学院+姓名+博士招聘网”命名发送至人事处和相应二级学院邮箱各1份(详见联系方式),同时抄送zjqzxyzp@163.com。 招聘岗位所属学院(部门)对应聘人员个人求职申请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谈环节。 (三)面谈 a、b、c、d、e1、e2、f类人才引进,采用面谈的考试方式; 面谈由人事处负责组织,成立面谈专家组。面谈组织形式分为现场方式和网络视频方式面谈专家组不少于3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谈须超过半数以上专家同意,形成面谈结果。 (四)考核 面谈结束后,根据岗位需求数,根据面谈专家组意见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我校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入围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六)学校研究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在衢州学院官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核准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相应岗位已招录到高层次人才的,则不再受理后续报名; (二)相关专业认定办法:(1)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学校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专业归属一级学科进行设定。专业归属的一级学科不在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范围内,但实际学科专业方向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经3名本领域专家论证通过,一般可接受应聘。(2)具有企事业工作经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以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或目前从事专业为准。 (三)相关流程信息公布在衢州学院官网,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请保持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谈、考核、体检等视作放弃。 (四)报考人员对本引进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根据岗位向我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0-8015033(校人事处)、0570-8028406(校纪检监察室)。 六、联系方式 (一)二级学院(部)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 联系人 | 电话 | e-mail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程老师 | 0570-8026552 | hcxy@qzc.edu.cn | 机械工程学院 | 耿老师 | 18367059439 | jxxy@qzc.edu.cn | 建筑工程学院 | 姚老师 | 13588036258 | jgxy@qzc.edu.cn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15828376618 | 90059@qzc.edu.cn | 商学院 | 祁老师 | 13511402520 | sxy@qzc.edu.cn | 教师教育学院 | 李老师 | 0570-8026588 | 32036@qzc.edu.cn | 外国语学院 | 邵老师 | 0570-8025653 | 33048@qzc.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程老师 | 0570-8015066 | 11003@qzc.edu.cn | 体育工作部 | 卢老师 | 0570-8026602 | lxw@qzc.edu.cn |
(二)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王老师 电话:0570-8015033 0570-8026671 e-mail:rsc@qzc.edu.cn 学校网址: 邮编:324000 附件下载 衢州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