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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10名人员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信息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3-07-18 21:01:28 人阅读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良好,具有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198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高校相近自设专业、专业硕士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证书时间为准)。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列入诚信档案且期限未满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在我院官网及甘肃省人社厅网等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岗位(详见《岗位列表》。

(二)网上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提供材料有:1.本人简历。2.《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通过学信网查询到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学历相符的学籍、学位信息和查询截图的PDF电子版,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gsjtxyrsc@163.com,邮件要注明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络报名起止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7月24日24:00。

(三)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网报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向应聘人员以邮箱形式反馈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邮件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报名费150元整(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

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二张(蓝底)。②《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见附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个人档案存放地证明;对私企工作人员,如果档案是托管,应由企业出具同意报考证明。④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相应资格证书等)。⑤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笔试及面试。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及面试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1.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考生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不足开考比例,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笔试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主要包括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能力、专业技能等内容。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2. 面试。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学院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划定60分最低控制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确定。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体检由学院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函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按照招聘岗位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4.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者经调查属实,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及之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5.聘用及待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院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办理审批聘用手续。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服务期不得少于十年。一经正式聘用,属于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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