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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广东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月选聘教师等聘用制人员149人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09-21 20:03:46 |  访问:2917

本次选聘聘用制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工作人员共149名,其中教师143名,专职科研人员4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9月选聘教师等聘用制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选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有关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我校教职工义务;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教师岗位、专职科研人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要求:

1.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应为全日制博士学历(全脱产),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且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2.应聘人员博士毕业院校应为国内重点院校或与国内重点院校排名相当的海外院校;应聘人员高等教育阶段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专插本等形式;

3.应当符合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

4.符合岗位有关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要求;

5.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教研能力;

6.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具备履行相应岗位的能力水平。

(三)高技能教师岗位条件要求:

1.在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2.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类荣誉称号;

3.获其他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奖项;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领域教研、实训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等项目;或具有带队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经历;

4.符合岗位有关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未经现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方式、薪酬待遇及优惠政策

(一)用人方式。本公告所指聘用制人员,是指以劳动合同形式聘用,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纳入学校教职工统一管理,执行学校校内聘用制工资福利制度的工作人员。

(二)薪酬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师、高技能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学校聘用制岗位有关标准执行,税前年薪不低于35万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深圳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惠政策。有关人员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并获得认定者,可申请获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其中:

1.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

2.国家级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3.地方级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4.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具体按照深圳市相关政策执行。

报名

(一)报名方法

注册(请使用电子邮箱注册)后登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网址链接:https://zp.sziit.edu.cn),进入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9月选聘教师等聘用制人员批次,按照系统提示查看岗位、填写简历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应按报名平台提示要求上传有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2.有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请上传本科至博士研究生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关学历如在境内取得,请同时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除提供相应证书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交录取通知书、毕业生推荐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验证证明等可证明学历、专业的材料,并上传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或因具有工作经历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上传提交参加工作以来历次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有境外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工作签证、雇用合同、税单、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所在公司简介等佐证材料及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本次招聘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括兼职工作经历和全日制学历教育在读期间的专兼职工作经历;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或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有效党员证明材料;

6.其他获奖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成果等证书或材料的扫描件请打包上传;

7.应聘人员请填写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上传;

8.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提供的邮箱应保持畅通;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邮件信息、招聘系统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应聘资格审查和简历挑选,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

本次选聘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专业能力、技术技能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初选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

执行回避制度

(一)凡与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岗教职工(含临聘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在系统内进行亲属关系申报。

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经考核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由学校组织参加体检、考察,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sziit.edu.cn/)人才招聘栏上公示。体检、考察、公示等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开展。

(二)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办理入职手续的,将由学校复核资格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到岗后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有关规定

(一)本次招聘的博士层次教师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1.实行3年坐班制管理,坐班期限自正式调入之日起3年;

2.自正式调入之日起3年内须达到的科研和教学业绩目标如下: (1)科研工作目标:以学校作为署名单位至少主持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或以学校作为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以上级别论文2篇; (2)教学工作目标:三年内达到1门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标准(校内评价)。 学校与新聘人员签订科研和教学业绩目标合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3年期满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3.承担1个班的学业导师工作。

(二)本次招聘的专职科研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学校与专职科研人员签订考核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目标。3年一个聘期,每个聘期需达到如下目标。连续两个聘期考核合格后可自主选择是否转入教学岗,后续考核按《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1.每个聘期内,研究员(教授)等正高级科研人员须同时达到如下考核目标:(1)获国家级项目1项;(2)获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3)科技类人员主持的纵横向项目经费到账累计不少于150万元、人文社科类(含教育学类)人员不少于50万元。

2.每个聘期内,副研究员(副教授)等副高级人员须同时达到如下考核目标:(1)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2)获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3)科技类人员主持的纵横向项目经费到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人文社科类(含教育学类)人员不少于30万元。两个聘期内,至少有1项国家级项目。

3.每个聘期内,助理研究员(讲师)等中级以下(含中级)科研人员须同时达到如下考核目标:(1)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2)科技类人员主持的纵横向项目经费到账累计不少于50万元、人文社科类(含教育学类)人员不少于15万元。两个聘期内,至少有1项国家级项目。

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最高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79年9月18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二)本次招聘有关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要求的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7日。

(三)学校将在考核、考察、报到入职、试用期等期间安排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无效材料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情况的,取消招聘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与其解除合同。

(四)本公告由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0755-89226017

电子邮箱:rlzyc@sziit.edu.cn

相关附件下载:000q4e

附件: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9月选聘教师等聘用制人员岗位表

2.承诺书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原标题:2020年9月广东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月选聘教师等聘用制人员149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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