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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1-03-26 16:35:59 |  访问:1063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的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院官方网站(www.lgzy.com.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7日(7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系统网址(https://zp.lgzy.com.cn),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报名结果,自行打印准考证。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者需同时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及公布信息中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当考试考核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院网站(www.lgzy.com.cn)上进行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的成绩可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笔试结束后,我院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部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考核;最后一名面试考核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www.lgzy.com.cn)上公布。若面试名单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学院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核分为专业实践技能考核、结构化面试、试讲三部分,总分为100分,按权重比例5:3:2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面试考核未达到60分的,不能聘用。面试考核注重应聘者科研潜在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等。面试考核相关事宜发布详见学院网站(www.lgzy.com.cn)。

笔试、面试考核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在学院网站(www.lgzy.com.cn)上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我院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学院网站(www.lgzy.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院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院将不进行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所有。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62454720

纪律监督电话:024—6245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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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xls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021年3月24日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主管部门(公章):辽宁省教育厅 2021年3月24日
序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简介招聘人数招聘单位招聘方式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其他条件
1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一)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能完成学生党支部建在(男生)宿舍及参与男生宿舍管理工作,值班时要求住宿在男生宿舍3研究生硕士及以上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2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二)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铁道机车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车辆工程1、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原铁路院校毕业生;2、本科专业要求为:车辆工程(机车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三)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铁道车辆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2研究生硕士及以上车辆工程1、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原铁路院校毕业生;2、本科专业要求为:车辆工程、机械工程。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四)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铁道机车装备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2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机械工程类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原铁路院校毕业生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5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五)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铁道信号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控制工程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原铁路院校毕业生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6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六)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铁道信号装备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电气工程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7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七)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铁道供电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电气工程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8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八)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铁路工务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原铁路院校毕业生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9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九)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物流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物流管理、物流工程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10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十)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铁道运营管理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并且具备联结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交通运输工程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原铁路院校毕业生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11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十一)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铁路物流的专业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并且具备联结员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本科及研究生均为原铁路院校毕业生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12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十二)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机械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室建设工作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1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十三)专业技术岗位从事职业教育相关课程教学、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以及职教论文编辑和审稿工作(熟悉现代职业教育理论,擅长运用spss和amos软件进行量化分析,具有职业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职业技术教育学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1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专任教师(十四)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大数据的应用与教学工作(熟悉大数据相关知识,精通python/java编程语言,精通sql和数据库系统,精熟hadoop/spark应用开发,精通大数据平台及组件的部署管理、多维度数据采集、数据清洗、分析及可视化)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大数据科学与工程、数学(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管理科学与工程(大数据科学与工程)、计算机技术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15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干事管理岗从事新媒体相关工作,了解新闻传播规律及媒体运行方式,熟悉各类新闻稿件的写作和编辑知识,能够独立进行新闻采访、写作和编辑工作;熟悉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的策划、选题、采编组织及回复评论等工作;熟练使用摄影摄像器材,熟悉专业图音视编辑软件(如adobe photoshop、adobe after effects等),能独立完成日常新闻摄影/视频相关工作。1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新闻学中共党员;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考试考核范老师024-6245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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