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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今日招聘官方招聘信息 今日招聘官方 2024-05-07 21:59:01 人阅读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充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年龄结构、能力素质持续向好发展,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要素支撑,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是国有公立非营利性卫生院,是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南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组成单位。1950年成立南澳县云澳乡巡回医疗队,1962年更名为南澳县云澳卫生院,1969年更名为南澳县云澳人民公社卫生院,1974年更名为南澳县云澳地段卫生院,1998年更名为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并沿用至今。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位于南澳县云澳镇隆云路4号,占地面积4907平方米,主要职能为地方卫生医疗服务,并管理辖区6个村卫生站。开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等诊疗科目,床位15张。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培训合格的。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县属事业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6日前将《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1037245449@qq.com。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2024年5月24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4.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汕头市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

2.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核。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确定参加笔试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另行通知。

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考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汕头市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达60分进入体检。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汕头市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告。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后送交南澳县卫生健康局进行查分,核查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会及时通知因更改分数而受到影响的考生。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汕头市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汕头市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异议。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招聘人员为大学生乡村医生定向编制,纳入县镇村一体化管理。入职后派至南澳县云澳镇东澳村卫生站工作,应当服务不低于6年。

(三)招聘查询网址

汕头市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nanao.gov.cn/stnawsj/gkmlpt/index

(四)联系、监督部门、电话

联系部门、电话: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0754-86856509

监督部门、电话: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秘书股:0754-868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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